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上市公司收购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5-22 14:0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第一章第四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1.要约收购,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2.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三)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事项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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