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政府债券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3-14 15:1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政府债券(第五章第一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政府债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二)中央政府债券
 
  1.中央政府债券的分类
 
  中央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国家债券或国债,国债发行量大、品种多,是政府债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2.我国国债的品种、特点和区别
 
  (1)普通国债
 
  ①记账式国债。是由财政部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债券,于1994年开始发行。特点是: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②储蓄国债(凭证式)。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特点是:购买方便、变现灵活。
 
  ③储蓄国债(电子式)。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特点是: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都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级别最高的债券,以国家信用作保证,而且免缴利息税。
 


 
  (2)其他类型国债
 
  其他类型国债主要有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保值债券、基本建设债券、特别国债、长期建设国债等。
 
  (三)地方政府债券
 
  1.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
 
  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被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2.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方法
 
  (1)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
 
  (2)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不同,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
 
  (四)我国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
 
  1.我国国债的发行情况
 
  (1)我国普通国债发行情况
 
  ①规模越来越大;
 
  ②期限趋于多样化;
 
  ③发行方式趋于市场化。
 
  (2)我国其他类型国债发行情况
 
  ①国家重点建设债券。1987年为筹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长期资金,唯一一次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共发行54亿元。
 
  ②国家建设债券。该债券性质类似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于1988年发行过一次,实际发行30.54亿元。
 
  ③财政债券。财政债券是国家为筹集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所发行的一种债券。财政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等。
 
  ④特种债券。特种债券是一种只对企事业单位、不对个人发行的国库券。这种债券于1989?1992年共发行4次。
 
  ⑤保值债券。保值债券是1989年银行实行保值贴补率政策后,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带有保值贴补的国债。1989年首次发行。
 
  ⑥基本建设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不是标准化的国债,因为其不是由中央政府直接发行,而是由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
 
  ⑦特别国债。特别国债是为了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发行的国债。1998?2007年,财政部发行了两次特别国债。
 
  ⑧长期建设国债。为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财政部于1998年9月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了1 000亿元、年利率为5.5%、期限为10年的附息国债,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
 
  2.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2009-2010年:“代发代还”阶段;
 
  (2)2011-2013年:“自发代还”阶段;
 
  (3)2014年至今:“自发自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