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领取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应递交什么材料
作者:泽稷编辑 发布时间:2018-01-05 15:03

通过上海市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请注意,上海市下辖的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2017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1月4日-5日,请考生尽快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
 
领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示:由考生自行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下载。)详见成绩查询单样张。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件。